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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自考《语言学概论》名称解释(五)

2018-10-19 16:37来源:山东自考网
  21、解释“内部语言”。
  答:第一,内部语言是语言的一种形式;第二,内部语言的交际对象是说话者本人,且没有出声。因此,内部语言是没有说出口的内心的话。
  22、论述音位的性质(特征)。
  答:(1)音位是从社会功能角度划分出来的,具有区别意义作用的语音单位,音位的这种区别意义的作用叫做“辨义功能”。
  (2)音位不仅具有区别意义的作用,而且是具有这种辨义功能的最小的语音单位。
  (3)音位是由一组彼此差别没有辨义作用而音感上又相似的音素概括而成的音类。
  (4)音位总是属于特定的语言或方言,总是特定语音系统的成员,不存在超语言或超方言的音位。
  23、音位的划分。
  答:音位从构成材料上看,可分为音质音位和非音质音位。以音素为材料,通过音质的差别来起辨义作用的音位叫“音质音位”。通过音高、音强、音长来的差别来起辨义作用的音位叫“非音质音位”。非音质音位包括利用音高差别来区别意义的“调位”、利用音强等方面差别来区别意义的“重位”和利用发音长短来区别意义的“时位”。
  24、解释“音位变体”。
  答:同属于一个音位的不同音素就叫做“音位变体”。音位变体又可分为“条件变体”和“自由变体”。条件变体是指出现的语音环境各不相同而又同属一个音位的两个或几个音素。自由变体是指可以在同一语音环境里出现而又不能区别意义的两个或几个音素。
  25、简答“对立关系”与“互补”关系。
  答:音素之间存在着两种重要的关系,一是“对立关系”,一是“互补关系”。对立关系指不同的音素可以出现在相同的语音环境里,它们的差别会引起语素或词的语音形式改变,进而区别语素或词的意义。互补关系是指几个不同的音素各有自己的出现环境而从不在相同的语音环境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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