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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青岛市】自考毕业证书办理有关事宜

2014-05-14 21:01来源:山东自考网
一、关于2014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办理有关事宜
自考毕业生(教师助学、高职考生)、过程性考核和实践课程考核毕业生同期办理毕业证书。自考过程性考核和实践课程考核毕业证书办理工作,自2013年下半年起实行属地化管理。请各试点单位到所在区、市招考办集体办理自考试点专业毕业证书。各类毕业证书办理,工本费50元/人(鲁价费函[2012]31号)。
毕业证书办理时间和地点:
1.各区市招考办:5月20日-22日。5月27日上报各类毕业生材料。
2.青岛卫校:5月20-22日,只办理护理学(专、本)专业毕业证。5月27日上报毕业生材料。
2014年5月14、15日,试点院校上报自考毕业生校考课档案,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考试院要求,本次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在提交专科毕业证书的同时,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详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具体办法: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申请及使用方式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客服电话010-82199588。前置学历电子注册未在库考生需要进行学历认证,并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认证(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北航北门向东200米),咨询电话:010-61139123)。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即时网上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办理时间为25个工作日。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应在办证点提交书面说明,各办证点可受理其毕业材料,考生本人必须在6月26日前,持该报告上交市招考办自考处,逾期不予办理。

二、关于自学考试档案转移有关事宜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档案转移有关要求,现将我市自考档案转移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转档办理地点: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青岛市鄱阳湖路5号甲)309房间,咨询电话:85786239。
转档类型及手续:
(一)外地转入青岛
转入档案办理时间:每年单月下旬到当月月底(工作日),特殊情况可电话预约。
1.省外转入:请考生首先致电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0531-82598768),落实档案转入登记号,然后凭该登记号,持转考成绩证明信(或介绍信)及时到青岛市招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2.省内转入:考生在当地办理转出手续后,持转考证明信到青岛市招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二)青岛转往外地
1.转往省外:考生持2张一寸照片、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单科合格证到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转档费20元/人次(鲁价费函[2012]31号)。每年办理两次,分别是5月10日-18日(工作日);11月10日-18日(工作日)。
2.转往省内: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单科合格证到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转档费20元/人次(鲁价费函[2012]31号)。办理时间为每年单月的下旬至当月月底(工作日)。

三、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有关工作
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的办学资质认定、注册审批、招生及经费管理、教育教学、考核评估等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考核评估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执行,市招考办采取定期年检与常规性抽检相结合的方法到助学单位检查,加大对助学单位办学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请各助学单位认真组织好自考助学工作,促进我市自考助学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四、各类报名信息的上报时间:
 
 
项  目 时间 人员 方式
2014年7月自考数据 5.20 田  源 电子版
2014年10月自考数据 6.26 田  源 电子版
2014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生数据 5.27 孙  谦 电子版
2014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生材料 郝智民 书  面
2014年上半年自考过程性考核毕业生数据 5.27 孙  谦 电子版
2014年上半年自考过程性考核毕业生材料 郝智民 书  面
2014年10月自考教材数据 6.26 马顺述 电子版
书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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