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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1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报相关政策规定

2014-11-19 16:26来源:济南自考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相关政策规定(2014年下半年)
 
1.毕业申报的流程为:网上申报——系统预审通过后网上支付申报费用——打印“确认单”及下载照片——领取并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送交毕业材料并现场审验。
2.本次毕业申报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9点—12月5日24点。
3.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时间12月5—6日,过程性考核和实践课程考核领表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4.现场审验时间12月14—15日,具体时间以网上申报成功后生成的“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为准.
过程性考核及实践课程考核考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审验手续。
5.申报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专科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版)
6.申报本科毕业的考生,若本人信息与专科毕业证书信息不一致,需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等),并加盖原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③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成绩说明,应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的公章。
8.毕业证书丢失的处理办法: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丢失的考生,应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公章。
其他类毕业证书丢失的考生应提交原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明》、《原始成绩单》复印件。
9.考生务必填写本人使用的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方式通畅。
毕业材料的提交和现场审核地点:济南市自考办五楼会议室(经二路195号,济南市原市政府西临)
10.用来办理各类免考课程的相关证书及专本科毕业证书待发的考生,请于12月26日前上交,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毕业申报资格。
11.本次毕业证书预计于2015年3月上旬发放,具体时间请查询本站通知。
12毕业申报收费标准:根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2] 31号)的规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毕业生审定费调整为50元/人。
 
“2014年下半年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指南(点击此处查看下载)”
 《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点击此处查看)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点击此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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