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上海启课自考网!为考生提供上海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上海教育考试院www.shmeea.edu.cn为准。
各位考生:
2007年秋季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证书须由考生本人领取。领取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2.根据陕考办〔2004〕1号文件的精神,毕业生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一律不予补办,只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故毕业证书须本人领取,不可委托他人代领。
3.发证地点:文景北路3号(市考中心北院)城北客运站下车(西北方向200米)
4.发证时间:
4月7、8日 | 法律(专、本)、会计(专、本)、卫事管、国际贸易(专、本)、农学、林学、中医、房屋建筑、行政管理、机制 |
4月8、9日 | 英语(专、本)、高等护理、小学教育、经济法、投资经济管理、现代财务管理、律师(专、本)、旅游、公共关系、广告、思想政治、工业工程、计算机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数教、化教、物教、美术教育、智能、教育管理 |
4月10、11日 | 计信管(专、本)、工艺美术、药学、医检、临床、汉语言(专、本 )、通信工程、市场营销、新闻(专、本)、金融(专、本)、电子技术、秘书、饭店管理、工商行政、畜牧、化工、烹饪、电力系统、体育、法医、机电一体化(专、本)、计算机应用(专、本)、工商管(专、本)、电子商务(专、本) |
4月12、13日 | 发集体单位和遗留及整理未发完的毕业证 |
※表中未列出的专业定于12、13日发放。
监所管理、公安管理专业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
扫描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进入在线做题学习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